【事故简要情况回顾】
2013年12月,威海市发生1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段某某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村村通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某国道交叉路口时,与沿国道由西向东行驶的驾驶人赵某某驾驶的轿车相撞,导致轿车失控后翻入路侧沟中,造成7人死亡,1人受伤。
经调查,段某某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且不按规定让行,是造成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赵某某驾驶超员车辆未保持安全车速,通过路口未减速慢行,是造成该起事故的次要原因。
【法律法规条文链接】
1、段某某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第八条之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2、段某某不按规定让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3、赵某某未保持安全车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4、赵某某通过路口未减速慢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5、赵某某驾驶超员车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交警安全提示】
1、通过农村地区的国省道与村村通道路交叉路口多,这些路口大部分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交警指挥,通过这类路口时要注意减速慢行,并按规定让行。
2、无牌无证违法行为交通安全隐患大,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的驾驶证,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3、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车辆超员容易导致更多伤亡,广大群众出行切忌乘坐超员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