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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新规有哪些_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征求意见稿_letou网

  15日,公安部下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从12月15日起至明年1月20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今天letou网小编就陪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新规中关于事故处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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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私了后再报警可能不被受理

  征求意见稿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案件的决定。对于“私了”后再报警要求交管部门处理的事故,按照规定,交管部门可以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而以往“私了”当事人报警的话,交管部门会受理。

  2、发现酒驾毒驾需报警处理

  征求意见稿规定: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这是对事故处理规定中首次提及“毒驾”相关的内容。发生事故后,如果发现有当事人符合这种情形,需报警由警方来处理,而不是自行“快处”。

  3、使用全国统一系统处理事故

  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提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使用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系统。此外,征求意见稿在总则中明确要求,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要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4、遇“碰瓷”可报警

  征求意见稿:与旧版的规定相比,征求意见稿增加了一条“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也可以报警。

  分析:相关负责人表示,此项规定应该是针对不断出现的碰瓷事件做出的规定。但由于需要“有证据证明”,因此取证非常关键,或者是驾驶者安装行车记录仪,或者是有围观者等第三方证明。

  5、赔偿方式自行协商

  征求意见稿:在旧版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放在了一起,征求意见稿则把二者分开单独做出规定,自行协商的内容由原来的两条增加到5条,而且更加细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自行协商的赔偿方式:可由当事人自行赔偿,也可以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6、专家参与重大事故现场勘验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交警到现场要做的一系列工作,包括划定警戒区域、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等,并明确规定“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必要时可以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现场勘验、检查。如果有需要,交管部门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以及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德州违章查询提醒各位,发生这类情况时可以组织相关人员对肇事嫌疑人、嫌疑车辆等进行辨认,并对辨认情况做了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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