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简要情况回顾】
2013年7月,济南市发生1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韩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某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地点时,刮擦护栏后撞在路边树上侧翻,造成6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车辆损坏。
经调查,肇事小型轿车核载5人,发生事故时实载9人。韩某某驾驶超员车辆未确保安全驾驶,超速行驶,是造成该起事故的原因。
【法律法规条文链接】
1、韩某某未确保安全驾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2、韩某某驾驶车辆超速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3、韩某某驾驶超员车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交警安全提示】
超速行驶、超员都使车辆的惯性增大,撞固定物后易发生翻车事故,超员还容易加大事故的损害后果。广大驾驶人朋友开车时要保持安全车速,拒绝超员;群众出行时也要拒绝乘坐超员车辆,确保自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