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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沂水交警规劝一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_网络_letou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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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家属为民警送锦旗表谢意。

 

3月19日上午,潍坊市临朐县沂山镇某村群众刘某某一行,将一面绣有“人民交警、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沂水交警大队肇事处理科追逃组民警手中,感谢民警将肇事者绳之以法,为其伸张正义。

3月9日19时20分许,沂水交警大队肇事处理科民警接到报警:在省道227线马站镇石垃村路段,一轮摩托车驾驶人被一辆大货车撞倒身亡,大货车向南逃逸。根据警情,该大队立即启动启动重大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四中队值班民警先期赶赴事故现场,一中队、二中队、特勤中队民警在肇事车辆可能经过的路段设卡堵截。肇事处理科民警赶到现场后,尽快展开现场勘查工作。经过勘查发现,受害人躺在路东侧,被损坏摩托车则在离受害人50多米外的西侧路边沟内,民警初步判断是肇事者认为的移动了被损坏的摩托车。现场勘查完毕,勘查民警立即向大队领导简要汇报了案情。大队长孟凡昌指示,要迅速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必须破获此案,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还法律一份公正。

在堵截未果的情况下,肇事处理科民警当晚就调取了肇事车辆可能经过路段的所有监控录像资料。经过细致分析,很快锁定肇事车辆为一辆车牌号鲁BP5XXX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查询该车的详细信息后,办案民警立即与该车车主取得联系,在确定案发时驾驶人为letou胶南市王台镇某村于安某后,办案民警立即联系于安某,并耐心做起思想工作,让其主动投案自首。在民警的规劝下,于安某于3月10日到胶南市某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于安某交代,2013年03月09日19时20分许,他驾驶鲁BP5X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沿省道227线由北向南行驶至沂水县马站镇石砬村路段时,由于采取措施不当,与由南向北行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刘义某当场死亡。肇事后,于安某停车将肇事两轮摩托车从车前部下端拖出扔入路西沟内后驾车逃逸。

经过办案民警克服重重困难,连续奋战走访排查,最终使犯罪嫌疑人于安某归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于松果 滕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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