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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济南新增28处快处快赔服务点 500元内当场办理_网络_letou网

2013年03月25日 07:10作者:韩磊

记者今天从交警部门获悉,3月27日起,我市将全面启动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网格化服务工作。对于交警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达成调解协议的,民警应通知就近的快处快赔服务点理赔员进行查勘或定损、理赔。

本报3月24日讯(记者 韩磊 实习生 侯月)记者今天从交警部门获悉,3月27日起,我市将全面启动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网格化服务工作。在市区每2公里范围内设置一处服务点,各方损失均在500元以下的,理赔员当场查勘、定损后,当场办理理赔手续。

2008年5月,我市实施《济南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简称《快处办法》),迄今为止共受理快处快赔案件20万余起。随着机动车及驾驶人保有量的大幅增加,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也逐年增多。一些事故现场不能得到及时清理,已成为造成交通拥堵的一个主要诱因。为提高理赔速度,更为交通缓堵工作创造条件,我市决定全面启动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网格化服务工作。

据了解,网格化快处快赔就是依托公安交警的执法点或者各保险公司服务点等场所,在市区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区域设置若干个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对道路交通事故“就近处理,一站式解决”。理赔员方面,由市保险系统以招标形式组织一支具有定损资格的保险理赔员队伍,持有理赔上岗证,统一佩戴快处快赔标识、统一着装,专门负责一定区域内发生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车辆的定损及理赔工作。只要事故车辆投保驻济各保险公司第三者机动车强制保险,服务点理赔员有权代理各驻济保险公司进行处理。目前已通过招标,各保险公司统一委托了两家公估公司负责对轻微交通事故进行快处快赔现场查勘和理赔处理。公估公司与各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已完成全面对接工作,并进行了模拟操作。

据介绍,根据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原则上在市区交通流量集中的主要路段,每2公里范围内设置一处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可以选择交警的办公场所、便民服务站或者是保险公司现有的定损场所。各服务网点由公安交警和保险理赔人员联合办公,配备必要的装备、办公用品和器材,保障服务点理赔员正常开展有关业务。目前,已确定28个快处快赔服务点,覆盖城区主要道路网格式的快处快赔体系已初步形成。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快处办法》的规定,交警部门将采取措施,加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置工作力度,引导事故当事人到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定损理赔,并积极配合服务点理赔员的工作;交警部门、市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强对服务点理赔队伍的考核管理,建立规章制度,强化教育培训,明确工作要求,统一工作标准、工作规程,建立工作台账;各保险公司密切配合进一步理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理赔业务流程,简化环节,提高理赔效率。由市交警支队和市保险行业协会定期公示各快处快赔服务点及各保险公司快处快赔事故的时效、质量,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快处快赔实施效果。

交警部门介绍,对于每天7时30分至18时30分市区发生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车主要迅速撤离现场,拨打122或者保险公司的电话,理赔人员会快速到达现场。各方损失都在500元以下的,理赔员当场查勘、定损后,当场办理理赔手续。对高架路上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要立即将车辆移至最近的地面路边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案,等待理赔人员现场查勘,或约定到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处理。

8种不适用快处快赔规定的情形

机动车无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有争议的;在夜间19时至次日凌晨6时发生的事故;未在本省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的事故。

城区快处快赔保险服务中心地址

市区南部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位于二环南路7308号的济南东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大学对面),电话82765122。

市区东部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位于工业南路69号的省交运集团汽修厂,电话88519530。

市区北部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位于济青高速零点立交桥西北角山东润华济北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电话67751111。

新增28处快处快赔服务点

编号 地点 地址

1 历下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 历下区燕山立交桥南首2 历下区交警大队奥体中队历下区奥体西路奥体中心2号口

黄金高尔夫西看台1楼3 历下区交警大队文化路中队 历下区经十路14697号4 历下区交警大队解放路中队 解放路37号5 历下区交警大队明湖路中队

历下区东关大街67号东关街道社会治安综治中心1楼6 历下区交警大队泉城路中队 历下区县西巷后宰门街7 历下区交警大队泺源中队 历下区历山路137号8 历下区交警大队千佛山中队 历下区正觉寺小区29号楼9 市中区交警大队舜耕路中队 市中区舜耕路40号财经大学门口10 市中区交警大队八一中队 市中区经十路20639-1号11 市中区交警大队杆石桥中队 市中区杆石桥路口12 市中区交警大队纬二路中队 市中区经三纬二路口13 市中区交警大队南郊中队 市中区英雄山路172号14 市中区交警大队十六里河中队 市中区二环南路十六里河路口15 市中区交警大队车管分所 市中区郎茂山路8号16 天桥区交警大队 天桥区明湖西路1777号17 天桥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 天桥区凤凰山路82号18 天桥区交警大队北园中队 天桥区历山北路202号19 天桥区交警大队无影山中队 天桥区无影山北路86号20 槐荫区交警大队南辛中队 槐荫区经十路经七路路口西北角21 槐荫区交警大队段东中队 槐荫区经十路段店立交桥东路北侧22 槐荫区交警大队八里桥中队 槐荫区张庄路40号23 槐荫区交警大队车管分所 槐荫区张庄路400-7号24 历城区交警大队洪楼中队 历城区祝舜路2368号25 历城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 历城区工业北路145—1号26 历城区交警大队济钢中队 历城区工业北路6号27 历城区交警大队潘庄中队 历城区经十路2088号28 高新区交警大队 高新区工业南路46号

快处快赔流程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互查证件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可向“122”电话报案,或向各自承保保险公司报案。

当事人填写《事故快速处理现场记录书》或手写案情,双方签字或按要求互发短信确认。

接报案后,对于新增设快处快赔服务点直径2公里范围内7时30分至18时30分发生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通知最近的快处快赔服务点理赔员5分钟赶到事故车辆停放地点进行勘查处理,当场查勘,在10分钟内处理完毕。当事人也可以于24小时内共同到约定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手续。

各方损失均在500元以下的,理赔员当场查勘、定损后,当场办理理赔手续。

各方损失均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理赔员当场查勘后,需进一步核定损失的,告知当事人于24小时内共同约定时间到快赔中心处理。

各保险公司在收到索赔材料后,对于各方车辆损失均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1个工作日内履行赔偿义务,各方车辆损失均超过2000元以上的,3个工作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对于交警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达成调解协议的,民警应通知就近的快处快赔服务点理赔员进行查勘或定损、理赔。

对高架路上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要立即将车辆移至最近的地面路边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案,等待理赔人员现场查勘,或约定到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处理。

对符合快速处理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撤离现场的,交警在记录有关情况由当事人签字后,责令其撤离现场,拒不撤离的依法强制撤离,罚款200元。同时扣留事故车辆,按照一般程序事故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对当事人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和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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